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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8月26日)

更新时间:2021-08-26 14:37:2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收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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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已做调整。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8月26日)”,希望对各位考生复习有所帮助。预祝各位考生顺利取证。

编辑推荐: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汇总

试题部分

1、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多选题】

A.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一百万元以上

B.行为人明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被有关部门调查,仍继续实施

C.二年内因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D.在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等特定时段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2、下列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

A.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

B.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C.“违法所得”,是指通过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所获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

D.“连续十个交易日”是指行为人连续交易的十个交易日

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形严重的,但行为人()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多选题】

A.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B.认罪悔罪

C.积极配合调查

D.退缴违法所得

4、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多选题】

A.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B.通过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C.通过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

D.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5、二次以上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依法应予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而未经处理的,相关交易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计算。()【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答案见第二页>>>

答案解析

1、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二)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三)行为人明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被有关部门调查,仍继续实施的;(四)因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五)二年内因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六)在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等特定时段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符合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第九条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是指通过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所获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本解释所称“连续十个交易日”,是指证券、期货市场开市交易的连续十个交易日,并非指行为人连续交易的十个交易日。

3、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符合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4、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一)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二)通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三)通过策划、实施资产收购或者重组、投资新业务、股权转让、上市公司收购等虚假重大事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四)通过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五)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六)通过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二次以上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依法应予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而未经处理的,相关交易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计算。

目前2021年9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了,考生请通过订阅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及时获取2021年9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提醒。

以上内容为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8月26日)。查看更多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相关模拟试题及历年真题您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下载,小编不断更新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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