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
更新时间:2013-03-27 12:07:33
来源:|0
浏览
收藏
期货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3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
2013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至第五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是指期货公司作为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依据本办法规定从事的结算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
第四条 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自律管理。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证基础知识:有关数字类和年份类知识点2024-01-25
- 2024年期货从业基础知识重点记忆法:否定词记忆2024-01-25
- 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思维导图-基础知识(免费下载)2024-01-18
- 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思维导图-法律法规(免费下载)2024-01-18
- 2022年7月期货资格从业考试资料2022-06-24
- 2022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资料2022-06-17
- 2022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点2022-06-03
- 2022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重点2022-05-21
- 2022年期货从业资格证基础知识重点2022-05-11
- 2022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汇总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