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期货法律之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附则

期货法律之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附则

更新时间:2013-12-30 15:12: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期货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期货法律之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附则

  课程推荐:期货从业资格辅导全科优惠折扣套餐

  2013年期货从业资格聚“惠”套餐 无限次畅学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条期货公司会员号变更、会员分级结算关系变更、会员资格转让或者交易编码申请权限受到期货交易所限制时,期货交易所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监控中心。

  第四十一条对于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非结算会员,监控中心应当将其申请和注销客户交易编码的结果及时通知其结算会员。第四十二条特殊单位客户的实名制要求及核对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保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和期货结算账户对应关系准确。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257号)同时废止。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历年真题精选汇总  

  期货法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判断题及答案汇总

  2013期货从业资格市场基础知识考前预测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期货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期货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期货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期货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