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期货法律之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专业胜任能力

期货法律之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专业胜任能力

更新时间:2014-01-20 16:58: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期货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期货法律之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专业胜任能力

  课程推荐:期货从业资格辅导全科优惠折扣套餐

  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聚“惠”套餐 无限次畅学

  期货法律之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完整版)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第四章 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前,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知识更新,接受后续职业培训,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下属从业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使其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历年真题精选汇总  

  期货法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判断题及答案汇总

  2013期货从业资格市场基础知识考前预测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期货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期货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期货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期货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