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不能用倒休冲抵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市人保局昨天发布消息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据悉,“两节”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两类,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其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
市人保局工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中秋节9月22日、10月1日、10月2日和10月3日)和“休息日”两类。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条款,用人单位在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应直接获得加班费,单位不能以倒休、补休来冲抵加班费。”该负责人强调。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如果以本市960元的最低工资计算,两者的加班费分别为每天132.41元和88.28元。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应当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举例说明
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期间加班1天,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更多信息请访问:人力资源管理师频道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论坛
最新资讯
- 人力资源管理师节日答疑:关于放假办法修改及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六连问2024-11-13
- 人力资源管理师节日动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已发布2024-11-13
- 重磅!2025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节日大调整:除夕法定+新增5月2日假,你的年假将“升值“2024-11-13
- 人力资源管理师工资一般多少?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2024-11-06
- 人力资源管理师新政策:人社部等三部门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11-06
- 延迟退休不再一刀切!弹性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你的养老新选择来了2024-09-19
- 【吉林人社新举措】重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2024-09-14
- 【新政速递】2024吉林省重磅出台!《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24-09-14
- 吉林人社: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公布2024-09-14
- 速看!延迟退休年龄与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新政策全面解读,明年起正式实施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