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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工法规与政策》习题(11)

更新时间:2018-09-18 10:32:3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3收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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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社会工作者频道为您整理发布2019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工法规与政策》习题(11),供您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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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1.农村低保金的发放形式分()两种

A.全额发放与差额发放

B.差额发放与分档发放

C.全额发放与分档方法

D.货币补贴与实物补贴

【B】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农村低保金的筹集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省级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申请农村低保,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委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低保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2.()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监督管理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A】

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吃、穿、住、医、葬。

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农村五保供养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预算。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也可以从集体经营收入中再安排资金。土地由他人代耕的五保户,其收益归该五保户所有。

农村五保户可以在服务机构里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里分散供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主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3.下列不属于教育救助对象的是()

A.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

B.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

C.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

D.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未成年子女

【D】

教育救助的目标:

1、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以及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普通中小学免费。

2、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基本实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高中阶段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

4.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内。

A.45 B.50 C.55 D.60

【B】

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货币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申请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尤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申请家庭提供住房,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在下列情况下,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退回廉租房:

1、将廉租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内未在廉租房内居住。

3、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

廉租房申请和审核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30日内审核——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15日内审核——转至同级民政部门——15内日审核——反馈至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15日。

分享到: 编辑:维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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