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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5 09:24: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68收藏16

社会工作者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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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社会工作者考试报考通知的新闻,本文整理2019年广西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公告,社工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19年4月2日下午17∶00,请各位考生参考。更多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

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6月22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9年6月23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具体文件内容可查阅广西人事考试网资格类考试目录)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考要求

    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政府共享数据平台的公安户口信息、教育部门学历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司企业注册信息、人社部门社保缴费信息等方式进行数据信息核验,加强考前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属违法行为的,按相关法律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报考人员须网上填报信息、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名程序,方为报名成功。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以及报考确认。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填报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19年4月2日下午17∶00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2日。具体审核地址如下: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办公及地址

    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时间

    上午

    下午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宁市友爱南路16-3号

    0771-5624161

    8:00-12:00

    15:00-17:00

    2

    广西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5505211

    9:00-11:30

    13:30-16:30

    3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0772-2828697

    8:00-12:00

    15:00-18:00

    4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8:30-11:30

    14:30-17:00

    5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8:00-12:00

    14:30-17:30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一楼4号窗口)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8:00-12:00

    14:30-17:30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8:00-12:00

    14:30-17:30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0777-5987287  

    8:00-12:00

    14:30-17:30

    9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8:00-12:00

    14:30-17:30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

    0771-7968335

    8:00-12:00

    15:00-17:00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8:00-12:00

    14:30-17:30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8:00-12:00

    14:30-17:30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0775-2680828

    8:30-12:00

    15:00-18:00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685106    0776-2685121

    8:30-12:00

    15:00-17:00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

    0778-2303565

    8:30-12:00

    15:00-17:30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携带:

    (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

    (4)根据属地管理报考要求,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或截止报名结束前连续缴费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非广西工作单位,但在广西有临时工作项目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19年4月3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4.票据领取。票据作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2019年4月15日至25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凭票据申领回执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6月10日至21日(节假日除外)到自治区或各市票据领取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到相应资格审核点现场办理信息修改手续。

    3.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考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7日10∶00至2019年6月23日14∶05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试题类型

    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试提供应试人员草稿纸,应试人员禁止携带草稿纸入场,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未按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作答的,将影响考试成绩。

    (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八、考场设置

    本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九、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考试成绩及信息采用G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38.社会工作者

      02.  助理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03.社会工作师

      01.  社会工作

      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一、考试大纲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已正式发布,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十二、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

      附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9年3月22日: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文件摘选)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十一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第十二条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温馨提示:欢迎关注环球网校社会工作者考试频道,更多资料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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