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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0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10-19 23: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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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80号)文件精神,为帮助考生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13日下午、14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

  6月13日  下午 2:00 ~ 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  上午 9:00 ~ 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2:00 ~ 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 ~ 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

  二、考试模式及答题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时间2.5小时),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使用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报名工作

  (一)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工商银行)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8年12月12日至2009年元月20日。报名网址: 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9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证件照,高16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照片文件小于20k。)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09年3月23―27日携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民政部门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83151995。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报名及考试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和执行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60号、苏财综[2008]33号)精神,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收费按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收费按每科68元标准收取。 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票据需要的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考生6月初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在滚动周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成绩公布两个月后登陆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师考试资格认证

?2008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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