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答题】
2000年1月2日,张某到A公司应聘,并于当日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于2002年1月1日期满。签订合同当日,张某被A公司派到B商场工作,与B商场签订了借聘协议,确定了借聘关系。至2001年7月6日之前,张某一直在B商场工作,由B商场对其进行管理并支付工资。2001年7月6日,B商场以张某违反商场劳动纪律(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为由,与张某解除了借聘关系。同时,B商场口头告知张某,A公司也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经查,张某一个月内迟到两次并未构成严重违反A公司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请分析说明A公司和B商场的做法是否合法。张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