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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行政法

更新时间:2018-03-27 11:03:2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84收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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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行政法”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控制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在行政权权力的授予、行使及对其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数量多,具有多种法律渊源。

3.行政法基本原则

 

三大原则

基本含义

(1)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权力“存在合法”+“依法行使”

(2)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行为:

①应符合立法目的;

②考虑相关因素;

③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④符合比例原则;

⑤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符合公平正义观念

(3)

行政应急性原则

特殊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合法性原则的例外

4.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和来源。

全国人大: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大常委:税收征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

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部门: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地方政府: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地方人大常委: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法律渊源

制定机关

(1)

宪法

全国人大

(2)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3)

行政法规

国务院

(4)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门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

(5)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

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7)

其他

——

我国行政法的来源主要是各类国家机关所创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分享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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