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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更新时间:2018-07-11 09:27:5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6收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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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增值税的减税、免税”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法定减免:7项

(一)销售自产农产品: 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包括:制种、“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畜禽饲养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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