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京举办
12月16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税协联合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华税律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2018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北京举办,这次论坛的主题为“新时代税制改革与涉税服务创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高培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主持。来自各地律师、税务师、院校师生、税务机关干部、企业税务经理等500多人出席了论坛。
韩秀桃在致辞中说,税务律师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职业,横跨了法律和税务两大领域。没有极强的专业能力,没有极深的学习本领,就无法从事这项业务。另外,要做好税务律师业务一定有要很厚重的理论做支撑。改革开放40年以来,税务律师在为国家和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同时成就和发展了自己,也成就和发展了税务律师行业。我们做律师不仅要埋头处理案件,更要抬头看路。我们要看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局;要看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要看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只有抬头看路,才能瞄准我们专业发展的方向,才能让我们在未来的执业过程当中能够更好地得到发展。
李林军在致辞中阐述了2018年涉税服务领域的三个高频字:“减”“法”“专”。第一个是“减”字,就是减税降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为民营企业创造好的发展环境,提出的第一项措施就是要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加大减税力度。目前,国务院已经陆续地推出了若干项减税降费的措施。第二个是“法”字,就是税收法定。税收法定原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通过的《立法法》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管的基本制度必须由法律规定。《立法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可以对没有制定法律的部分制定相关的法规,而且第十条规定这个授权不能超过五年。全国人大通过《立法法》是2015年3月15日,到2020年3月15日授权将结束。这意味着我国的18个税种已有6部法律,剩余的12个税种的立法要在2020年3月15日之前完成,任务十分紧迫。作为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做好税法宣传、解释、服务工作。第三个是“专”字,就是专业服务。国家大量的减税政策推出和税收立法的落地,需要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目前,我国企业有三千万户,个体户有七千万户,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综合所得纳税人有近6400万人,他们对涉税专业服务都有刚需,也为涉税专业服务提供了广阔空间。税务师行业有5700多个税务师事务所,14万税务师,10万从业人员,行业协会每年通过面授和网校为会员提供继续教育,更新税法知识,以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刘剑文在大会上说,新时代税制改革是我们一项重要任务。税制改革的目标是追求我国税制的现代化、法治化、国际化。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关于税收法定的问题。今天税收法定的理念已经开始深入人心,税收立法的步伐明显地加快。在新中国的40年过程中,在一个特定时间多部税收法律出台,在国际上没有过,在我们新中国的历史上也没有过。另外要想提高税制改革的质量,就要发挥涉税中介机构的作用。要为国家的重大决策,包括税收立法积极建言献策。律师、税务师、法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对我国税收的立法都应该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使税收立法更加科学、更加规范。今天赶上这样一个伟大的新时代,也正是我们为国家建功立业的时代,为国家提高税制改革的质量建言献策的时代。
高培勇做了大会主旨演讲。他说我们要站在新时代的平台上理解税制改革新的目标、新的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意味着我们有新的起点、新的轨道、新的主题、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就要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制定研讨税收的大政方针。
高培勇指出,新时代下的税收职能与以往税收职能有了很大的不同。今天中国税收不仅是经济范畴,而且是由经济范畴延伸到了国家治理范畴;由经济体制组织部分伸展到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税收问题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上加以定位时候,显然就和过去不一样。比如第一,强调优化资源。这里所说的优化资源配置不仅仅是优化经济领域的资源配置,而是国家治理范围内的资源配置。第二,要维护市场统一。想通过税收制度的统一去影响牵动整个市场统一,所以税收制度统一是必须的。税收制度的统一就不能仅仅着眼于自身了,还要讨论它的左邻右舍。第三,要促进社会公平。这里所讲的社会公平不限于当年的收入。第四,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从“五位一体”角度讲,不仅是要保证经济稳定,而且是要保证整个社会的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它的作用范围和以往不同。要按照这样的一个思路酝酿税制改革、涉税服务。第五,新的经济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围绕着质量和效益来考虑。我们要关注税收的规模,要从现代税收文明的高度进行布局,脱离经济视野的局限,伸展到国家治理的总目标。
这次论坛还以“新时代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与涉税服务创新”“近期税务争议案件深度解析与业务提升”“中国税法职业教育的机遇和挑战”“减税降费改革中的涉税服务创新”“‘一带一路’战略、数字经济与国际税收服务创新”六个主题进行了研讨。参加大会发言的老师、学者将自己新的研究成果与大家分享。他们的发言有的高屋建瓴;有的很接地气;有的赢得大家的共鸣;有的引起与会者的深思……大家一致认为,在全国热烈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举办这次论坛,意义深远。这次论坛信息量大、言路广阔,前瞻性很强,收获颇多,这对我们促进新时代涉税专业创新发展大有裨益。
另悉,本次论坛共收到提交论文230余篇,经老师评审,共选出获奖论文16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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