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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第六章车辆购置

更新时间:2019-02-14 10:43:2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7收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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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第六章车辆购置”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备考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1.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同时具备5条件。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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