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层级——税务师
青人社厅发〔2019〕99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24号),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按照国家建立的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和相关规定,建立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层级,促进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减少对各类人才的重复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后,视同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达到相应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
二、对已取得相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无需另发、补发、换发职称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依据相应职业资格进行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仍然有效,视同为相应系列、相应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五、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今后,如遇国家调整有关政策,按国家和我省新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0月21日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
提示:2019年税务师考试正在备考中,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安心备考,准考证打印将于11月份进行,为避免考生错过准考证打印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准考证打印前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打印2019税务师准考证的时间,请及时预约。
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为考生整理青海省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层级——税务师的内容,请持续关注!更提供海量资料试题免费下载,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最新资讯
- 上海2024年税务师继续教育12月31日截止2024-12-17
-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2024-12-12
- 2024年出台的会计法主要修改内容有哪些?附新旧《会计法》对比2024-12-09
- 2025年-2027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试卷阅卷项目公开招标2024-12-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12-03
- 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电发票”,一图带你了解政策要点2024-11-27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2024-11-27
- 税务师关注: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2024-11-26
- 财政部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2024-11-14
- 2024年四川考区税务师报名人数为46693人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