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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行业: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14 10:29: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8收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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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行业: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和行业动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篇税务师行业动态内容如下: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6号

经国务院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

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

自公告之日起,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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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是税务师行业: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税务师报考指南、免费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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