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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税收相关法律资料:行政行为的无效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2收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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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整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复习资料详细信息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一)行政行为的无效

  1、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申请有权国家机关宣布或由有权国家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它不同于行政行为的无效,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而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失去效力。

  1、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

  (2)行政行为不适当。

  2、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例题1】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

  A、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行为作出之日起就无效

  B、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行为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C、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被认为自始不存在

  D、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被撤销的行为可以继续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例题2】下列行政行为中,( )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A、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B、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C、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D、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行政行为

  答案:C

  (三)行政行为的废止

  1、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废止。

  (2)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3)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2.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

  (2)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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