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注税《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题及答案讲义四
一、选择题(共4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关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B.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上多具有非对等性
C.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政行为
D.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答案】C
【解析】监督性质法律关系的特征为:(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我国,行政监督包括社会监督和国家机关的职能监督。其中社会监督的主体包括: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机关的职能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多具有非对等性,一般来说,监督主体居于主导地位;(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行政行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才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因此C是错误的。
2.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为( )。
A.行政机关
B.行政组织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行政主体
【参考答案】D
【解析】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典型的行政主体。行政主体除了包括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非所有的行政组织都是行政主体,接受委托的行政组织就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因为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不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因此,ABC都不是符合题意的选项。
3、下列关于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派出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
B.派出机关由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
C.派出机构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可以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D.派出机关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可以成为职权行政主体
【参考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核的是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第一它们的设立机关不同。派出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第二,它们的职能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只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相当于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则只限于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第三,它们的主体资格不同。派出机关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则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AB两项都是错的,把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弄反了。派出机构因为是由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所以和内部机构一样,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如果法律法规有授权,可以成为授权行政主体。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履行着一级政府的职能,因此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属于职权行政主体。所以,C是正取得,D是错误的。
4、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A.县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税务局征收税款
C.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
D.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规章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可以采用排除法。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规章是行政立法,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税务局征收税款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排除的这三项,应该选C。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属于行政事实行为,不是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因此,不是行政行为。
5、下列选项对行政许可的特征描述不准确的是( )。
A.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管理的组织实施的一种内部管理行为
B.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实施外部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的内容或者直接后果在于是否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
D.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A
【解析】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是:(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3)行政许可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B、C、D三项符合行政许可的特征。只有A项表述不准确。
6、《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乡镇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
B.违法行为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D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地方人民政府,也包括中央人民政府。
7、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 )。
A.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适用听证终止
B.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终止
C.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听证中止
D.当事人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无权终止听证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只有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的过程中认为听证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机关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中止。其他情况都属于听证终止的情形。所以,B项是错误的。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所以A是正确的、C是错误的。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而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没有规定。所以D是错误的
8、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构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是( )。
A.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B.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的第7日通知申请人补正
C.补正的通知中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D.补正的通知上载明合理的补正期限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所以,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9、《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 )。
A.可以自由选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但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则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且行政复议决定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B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关于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C.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D.不同的行政机关具有不同的行政处罚权限
【参考答案】A
【解析】《行政许可法》规定,受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行政处罚法》规定,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同的行政机关拥有不同的行政处罚权限,越权则无效。所以,D是正确的。
1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 )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参考答案】A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12、某私营企业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的规定,进口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被海关查获。经调查发现在该企业的仓库还有收购的走私进口的货物,系从走私人手中直接收购。对该企业的行为,海关认定属于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收购走私进口货物的行为按照走私处理,对该厂的行为( )。
A.应分别予以处罚
B.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C.应按照一行为从重处罚
D.不能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A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同一当事人实施了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且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依照本实施条例对走私行为的规定从重处罚,对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不再另行处罚。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批货物、物品分别实施了2个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且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依照本实施条例分别规定的处罚幅度,择其重者处罚。本题中,该厂的两个行为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不能按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处罚,同时该厂的行为属于两个不同的违法行为,不是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受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限制。因此,应分别予以处罚。
1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属于可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A.直接涉及公共安全
B.中介机构可以自律管理的
C.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D.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设备,需要按照技术标准进行审定的事项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3条的规定,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14、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司法权的是( )。
A.行政调解
B.行政审判
C.行政裁决
D.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B
【解析】行政司法行为,具体包括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行为。行政审判是司法行为而非行政司法行为。
15、我国《民法通则》的调整对象是( )。
A.有隶属关系的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B.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我国公民之间而非我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6、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A.不再计算
B.届满
C.继续计算
D.重新计算
【参考答案】D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7、下列关于一般诉讼时效开始时间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从权利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C.诉讼时效从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D.诉讼时效从中断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参考答案】B
【解析】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8、下列关于物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物权是支配型财产权
B.物权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C.物权具有追及效力
D.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一般债权同时存在时,物权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效力
【参考答案】B
【解析】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是属于支配型的财产权;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内容和种类是法定的,物权的内容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因此,B错。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妨害排除力(物上请求权)和追及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一般债权同时存在时,物权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效力。
因此,本题中,B是错误的,ACD三项是正确的。
19、《物权法》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占有人行使请求权的期间在民法理论上属于( )。
A.短期诉讼时效
B.一般诉讼时效
C.除斥期间
D.请求权保护的期间
【参考答案】C
【解析】《物权法》规定的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因其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在此期间不行使,请求权消灭,符合除斥期间的特征。
20、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电脑卖给乙,价款2000元,甲与乙之间的债为( )。
A.意定之债
B.选择之债
C.法定之债
D.连带之债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可将债分为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的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内容均由法律加以直接和明确规定的债。合同之债是典型的意定之债。连带之债是指当债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数人时。各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为全部债务的履行,各债务人均负有全部履行的义务,并且,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一次全部给付而归于消灭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为履行标的。本题中的合同不属于选择之债和连带之债。
21、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合同可分为( )。
A.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B.主合同和从合同
C.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22、甲向乙购买1000个MP4播放器,约定10日内现金结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货源紧缺,2日后,乙提出先交付800个MP4,还有200个5日后再交。甲表示同意。但乙要求甲在第一次交货时结清1000个MP4的款项。对此,甲有不同意见。则甲在乙第一次交货时( )。
A.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对1000个MP4的价款分文不付
B.必须付清800个MP4的价款,对另外200个的价款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C.可主张不安抗辩权,对乙不付款或部分付款
D.必须立即付清1000个MP4的价款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中的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交货方式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属于履行没有先后顺序。乙提出先交800个,按照二人的约定,甲应将交货的800台的货款在乙交付时付款给乙方。对于没有交货的200台,乙要求付款,甲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3、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2003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的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的财产状况恶化,没有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于是提出中止合同,但是乙未允许。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的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的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本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且履行合同有先后顺序。对于先履行的甲来讲,有证据证明乙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在乙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24、下列各项中,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
A.国家机关
B.学校
C.医院
D.法人的职能部门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8-10条的规定,下列主体不能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但是有例外情况:(1)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2)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本题中,符合题意的只有A。
25、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B.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毁损或者灭失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留置权人无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234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B两项都符合法律规定。第235条第一款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因此,C项与法律规定不符。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D项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C项是符合题意的选项。
26、在民法理论中,特殊侵权责任( )。
A.适用无过错或者推定过错的归责原则
B.一般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C.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
D.仅适用于责任人以自己的直接行为致人损害的情形
【参考答案】A
【解析】多数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选项A正确,B错误。特殊侵权的适用方法上与一般侵权不一样,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选项C错误。特殊侵权行为,在法律上属于间接的致害关系,如果是因为责任人是以自己的直接行为致人损害就应当以一般侵权标准承担责任。选项D错误。
2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 )顺序清偿。
A.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债务;所欠税款
B.所欠税款;其他债务;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D.其他债务;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参考答案】C
【解析】《个人投资企业法》第29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故选C。2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时,必须经过( )。
A.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D.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一以上通过
【参考答案】A
【解析】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BCD是错误的。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特别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C项是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特别决议时的规定,学员们不要弄混了。
29、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能作为公司出资的是( )。
A.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B.土地使用权
C.实物
D.劳务
【参考答案】D
【解析】B、C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A项属于知识产权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只有D项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方式。
30、张、王、赵三位先生合资兴办了一个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占其中的70%,赵先生占16.7%,张先生占13.3%。王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赵先生担任副总经理,但在后来的经营活动中,双方发生冲突,已经无法继续合作下去,赵先生遂诉请法院判令房地产公司回购其股权。请问:赵先生提出的以下诉讼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赵先生以在股东会遭到排挤、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为由,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B.房地产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C.王先生操纵股东会作出决议转让房地产公司主要财产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31、破产案件由( )人民法院管辖。
A.债务人住所地
B.债权人住所地
C.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
D.清算组所在地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2、根据新修订的《破产法》,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是( )。
A.债务人 B.债权人
C.管理人 D.清算组
【参考答案】A
【解析】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3、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A.债权人会议 B.债权人委员会
C.管理人 D.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C
【解析】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管理人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34、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 )。
A.终结 B.终止
C.中止 D.延期审理
【参考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中止的特殊原因包括:(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3)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4)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等。所以,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中止的情形,遇此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
35、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体现了刑法的( )原则。
A.罪刑法定
B.平等适用刑法的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D.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参考答案】A
【解析】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在新刑法施行之前,旧刑法没有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而是规定了类推适用原则,即对一些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参照法律规定相近似的行为定罪处罚。新刑法施行以后,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才能定罪处罚,没有规定的就不定罪。在溯及力的问题上新刑法规定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主要体现了从轻处罚的思想,如果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就违背了这一原则。
36、刘某是15岁的中学生,因迷恋电子游戏,在电子游戏厅老板赵某的唆使下,闯入附近一居民家中行窃。刘某见该居民家中只有其女儿一人在家,遂起歹念,予以强奸,后逃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B.赵某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C.对赵某免除刑事责任
D.对刘某应当从重处罚
【参考答案】B
【解析】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赵某是教唆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刘某未满18周岁,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7、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分为( )。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参考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有:(1)主犯;(2)从犯;(3)胁从犯;(4)教唆犯。
38、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A.应当、应当 B.应当、可以
C.可以、应当 D.可以、可以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56条和57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逮捕由( )负责。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国家安全机关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4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是( )。
A.法定代理人
B.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C.自诉人
D.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参考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而是除当事人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 )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A.行政公署的职能机关
B.区公所的办事机构
C.街道办事处的办事机构
D.街道办事处
E.区公所
【参考答案】BC
【解析】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委会都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也属于派出机关。另外,行政公署的职能机关也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内设立的办事机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其内容包括( )。
A.行政决策权
B.行政受益权
C.行政决定权
D.先行处置权
E.获得社会帮助权
【参考答案】DE
【解析】行政优先权的内容包括先行处置权和获得社会帮助权。行政决定权和行政决策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职权。行政受益权与行政优先权组合构成行政优益权。因此ABC三项都不是行政优先权的内容。
3、下列关于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信息公开制度是行政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必要保障
B.听证程序只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
C.告知制度的形式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D.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只能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
E.行政法中的回避制度仅指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回避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中,AC是正确的。B错,因为听证程序不仅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也适用于行政立法、行政决策。D错,因为行政主体在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过程中和之后三个阶段都有告知的义务。E错,行政法中的回避制度是一个广义的范畴,还包括公务员任职回避、地域回避以及执行公务回避。
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听证应当公开进行
B.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C.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D.在听证结束后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参考答案】ABCD
【解析】依据《行政许可法》第46、47、48条的规定,本题的E项是错误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属于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举行听证的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受到听证申请后20日内组织听证。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几日内组织听证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特别法中有相关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举行听证。《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海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举行听证。
5、《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都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
A.警告 B.罚款
C.行政拘留 D.吊销许可证
E.没收货物
【参考答案】AB
【解析】《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有训诫罚、财产罚、和行为罚,没有规定人身自由罚和行为罚中的暂扣或吊销行政许可证照。具体包括警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暂停报关职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6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既包括人身自由罚,也包括行为罚、财产罚和训诫罚,但是财产罚中不包括没收货物。具体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行政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所以警告和罚款是两部法律法规都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
6、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 )。
A.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声明退出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终止
B.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重新核实,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作出决定
C.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20日内举行听证
D.听证过程中,由本案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示事实证据材料,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E.听证过程中,辩论先由本案调查人员发言,再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相互辩论
【参考答案】ABDE
【解析】依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14条,听证过程中,由本案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示事实证据材料,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就所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主持人可以对本案所及事实进行询问,保障控辩双方充分陈述事实,发表意见,并就各自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辩论。辩论先由本案调查人员发言,再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相互辩论。
辩论终结,听证主持人可以再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及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征求意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第15条,听证主持人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辨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中止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再行听证。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重新核实,或者提出延期听证;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作出决定。
第16条,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声明退出听证会;或者不经听证主持人许可擅自退出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终止。本题中,ABDE是正确的。第5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因此,C项是错误的。
7、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基本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B.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的审查,体现了行政复议的公正原则
C.对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相对人,允许以口头的方式提出复议申请,体现了行政复议的便民原则
D.行政复议公开原则要求复议的过程公开、行政复议依据公开、复议的结果公开,而作出决定的理由不便公开
E.行政复议法规定了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
【参考答案】BC
【解析】A错,因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BC是正确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的审查,体现了行政复议的公正原则。对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相对人,允许以口头的方式提出复议申请,体现了行政复议的便民原则。
D错,行政复议公开原则要求对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也要公开。E错,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此有规定。
8、下列各项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是( )。
A.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B.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
C.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仍无人继续复议的
D.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E.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参考答案】BCE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有6种:
①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②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③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④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⑤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⑥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仍无人继续复议的,行政复议终止(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本题中B、C、E是正确的。A和D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其中A项中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仍无人继续复议的(但有正当理由除外),行政复议终止。
9、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B.对行政机关侵犯农村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不服
C.对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D.对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保护义务的行为不服
E.对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行为不服
【参考答案】ABD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主要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侵犯农业承包权的行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不依法办理证照和给予许可、不依法履行保护义务、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行政不作为行为的行为等。对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和行政机关对民事调解行为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而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10、下列( )属于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A.司法变更有限的原则
B.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C.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
D.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E.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参考答案】ABDE
【解析】本题中,ABDE这四项都是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只有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属于行政复议特有的原则。
11、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C.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D.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E.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ACD
【解析】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内部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题中,A、C、D三项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情形,B项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E项是错项,错误在于只有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才属于可排除范围,而不是“法规规定”。故选A、C、D。
12、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
A.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行政机关为被告
B.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C.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当事人对该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D.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E.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该组织为被告。
【参考答案】ACDE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A项是正确的。
根据第20条第3款的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B项是错误的,应以该机构为被告。
根据第2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C项是正确的。
根据第20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D项是正确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E项是正确的。
12、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 )情形,应当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A.适用法律错误,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B.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C.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开庭即作出判决的
D.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
E.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参考答案】BCDE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一)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
(三)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四)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五)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
(六)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因此A是错误的,BCDE四种情形属于应当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情形。
13、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规范性文件,其中,制定法的渊源包括( )。
A.法律
B.法规
C.规章
D.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E.习惯、判例、法理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我国民法只在某些情况下承认习惯具有习惯法的效力,对于判例和法理不承认其有民法渊源的地位。除了E项外,A、B、C、D四项都是民法渊源中的制定法渊源。
14、《物权法》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 )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A.保险金
B.补助金
C.补偿金
D.救济金
E.赔偿金
【参考答案】ACE
【解析】《物权法》第244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15、下列关于占有的推定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于占有,推定为一所有的意思为占有
B.对于占有,推定为自主占有
C.对于占有,推定为善意、和平、公然的占有
D.前后两时为占有的,推定中间也是继续的占有
E.对于占有期间的推定,占有人须举证。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对占有的意思推定,各国一般采用“所有的意思说”,即推定为“自主占有”,也就是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一般推定为善意、公然、和平占有,除非能证明是恶意占有。占有人无须举证,如果反对者想推翻,则必须举证。所以,ABC是正确的
法谚云:“经证明两端者,得推定中间”、“今昔为占有者,常为占有者”。事实上,前后两个时间点占有,中间也持续的占有,这属于通常情形,前后两时占有而中间不占有的情形属于例外。经证明前后两时为占有的,则推定前后两时之间为继续占有,占有人无需负举证责任,如果反对者想推翻,则必须举证。因此,D是正确的,E是错误的。
16、从性质上看,债权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相对权
D.绝对权
E.形成权
【参考答案】AC
【解析】债权从性质上说,属于请求权、对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
【提示】物权属于绝对权、支配权。
17、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 )予以撤销。
A.对方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公证机关
D.仲裁机关
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参考答案】BD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该条规定,具有合同撤销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
18、根据《合同法》规定,以(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A.违反行政法的强制性规定
B.以欺诈方式
C.以胁迫方式
D.以乘人之危方式
E.显失公平
【参考答案】BCD
【解析】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9、下列关于保证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C.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D.保证的诉讼时效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E.在连带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参考答案】ACE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因此,AE是正确的。保证的诉讼时效可以发生中止、中断的法律后果,而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因此D是错误的,应注意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如果对AE两项可以准确的判断的话,就可用排除法排除D项。
《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B是错误的;C是正确的。
2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普通的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入伙( )。
A.应当得到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的多数同意
B.应当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半数以上的多数同意
C.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D.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应当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参考答案】CDE
【解析】在普通的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程序:①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②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的入伙协议;③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法律后果:①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1、下列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B.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C.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监事或股东组成
【参考答案】ABC
【解析】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新增)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中,D、E两项是错误的。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的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B.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全部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
E.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参考答案】ABE
【解析】(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所以D是错误的。(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E是正确的。(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C是错误的。(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AB是正确的。
23、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特征的是( )
A.破产是一种约定偿债手段
B.破产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
C.破产是以资不抵债为前提
D.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前提
E.破产程序的适用取决于债务人的选择
【参考答案】BD
【解析】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状态。破产有以下四个特征:
(1)破产是一种法定偿债手段;(2)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前提;(3)破产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4)破产是一种法定程序。
本题中,BD是正确的。C是错误的,因为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主要判断依据,辅之以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目前我国清算中的公司是以资不抵债为破产原因的。E是错误的,破产是一种法定程序,而不是取决于债务人的选择。
24、下列各项中,对不能清偿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债务人缺乏清偿能力,即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者能力等方法清偿债务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连续状态,而不是因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的、短期的不能清偿
C.在债务未到期前,债权人认为债务人到期后将无法偿还
D.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包括债权人没有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E.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参考答案】AB
【解析】对不能清偿需从以下三点把握:一是债务人缺乏清偿能力,即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者能力等方法清偿债务。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有确定名义的债务。三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是处于连续状态,而不是因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的、短期的不能清偿。所以,A、B正确。
如果在未到期前,债权人认为债务人到期后将无法偿还,或债务人提出对未到期债务延期偿还的请求,都不能视为不能清偿。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应是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E项是资不抵债,不是不能清偿,所以是错误的。所以,C、D、E错误。
25、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 )。
A.一方当事人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确定何时参加诉讼
B.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C.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D.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E.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参考答案】BDE
【解析】民事诉讼中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本题中,BDE属于法律规定的延期审理的情形,AC是诉讼中止的情形。
26、根据《刑法》规定,( )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又聋又哑的人
B.醉酒的人
C.盲人
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E.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精神病人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是考查对刑事责任能力的理解。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应选A、C、D。
27、在我国刑法上,构成单位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该单位为法人组织
B.为单位利益实施犯罪行为
C.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行为
D.由单位领导本人实施犯罪行为
E.属于刑法上有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
【参考答案】BCE
【解析】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的决定,并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加以实施。(3)必须限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不以法人为限,也包括非法人组织,所以A不正确;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一定是单位领导本人,也可以是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所以D也不正确,因此应选B、C、E。
28、数个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处断的情形有( )。
A.连续犯 B.牵连犯
C.吸收犯 D.惯犯
E.想象竞合犯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来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因其固有的特征,在司法机关处理时将其规定为一罪,这种情形在刑法理论上称作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惯犯属于法定的一罪即本来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因其某种特殊理由,法律是将其规定为一罪的犯罪形态;想像竞合犯属于实质的一罪即在外观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所以,DE可以排除。
29、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当他们被减刑后,如果剩余刑期低于十年有期徒刑,则可以假释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E.对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刑期十二年以上,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
【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对假释制度的掌握,依据是《刑法》第81条―第86条。
(1)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刑期十二年以上,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A是错误的。
(2)执行刑期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能假释。
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所以,B项是错误的。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和有漏罪未判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尚未构成犯罪,撤销假释,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所以,C项是正确的。只有ABD三项是错误的。
30、下列关于证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证明是人们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事实的活动
B.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的前提
C.刑事诉讼案件的证明责任由公案机关和检察机关承担
D.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E.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要求是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参考答案】ABE
【解析】证明是人们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事实的活动。证明对象是指刑事诉讼中必须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的范围,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的前提。所以,A、B是正确的。
刑事诉讼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因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不同而不同。公诉案件,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执行控诉职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承担。自诉案件,自诉人对自己提出的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的主张承担明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在特定的条件下,证明责任也可以转移。
所以,C、D是错误的。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要求是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以,E是正确的。
三、综合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薛某拖欠潘某借款5万元,潘某多次催要借款而薛某一直不给。在一次催要过程中,二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薛某将潘某殴打致伤。区公安分局遂以薛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将薛某行政拘留10天。薛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薛某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情形,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薛某不服区公安分局的拘留行为,则下列有关薛某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B.以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直接提起行政复议
C.以市公安局为复议机关直接提起行政复议
D.既可以直接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区政府或市公安局可以做复议机关,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另外,也可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A、D正确,选项E错误。
2、在本案的行政复议期间,区公安分局可以暂停对薛某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包括( )。
A.区公安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市公安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薛某申请停止执行的
D.法院认为可以停止执行的
E.潘某申请停止执行的
答案 AB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所以,选项AB正确。
3、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如果区公安分局发现薛某还有新的违法行为并未处罚,区公安分局遂对其新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薛某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 )。
A.应当另案审理
B.应当合并审理
C.可以合并审理
D.不予受理
E.应驳回起诉
答案 C
答案解析: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4、下面有关行政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最高不超过15日
B.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C.最高不超过20日
D.行政拘留的决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
E.属于行政处罚分类中的行为罚
答案:CD
答案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属于人身自由罚,选项E错误。
5、本案中,假如复议机关改变处罚内容后,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某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该公安局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的,人民法院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B.向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C.对该公安局按日处以100元的罚款
D.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答案 A
答案解析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题中,BCDE都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
(二)
2008年3月1日,某百货公司向某服装厂发出一封信函,订购100套服装,提供了具体的规格、型号等,并称其将于4月1日用汇票支付货款,服装厂必须于6月1日之前交货。服装厂于3月4日收到百货公司的信函后,即于3月5日回信表示同意,3月8日百货公司收到服装厂的回信。5月1日,百货公司支付货款。服装厂于6月1日交货后,百货公司发现该批服装质量不符合要求,要求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服装厂也要求百货公司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1.百货公司3月1日发出的信函属于( )。
A.要约邀请
B.要约
C.承诺
D.新要约
答案:B
解析: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成立条件是: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百货公司的信函符合要约的要件,因而属于要约。
2.如果服装厂收到百货公司的信函后,回信提出百货公司应用现金交付货款,则服装厂的回信属于( )。
A.撤销百货公司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答案:D
解析:服装厂对合同履行方式作变更,属百货公司要约的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3.该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
A.2008年3月1日
B.2008年3月4日
C.2008年3月5日
D.2008年3月8日
答案:D
解析:依《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生效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而承诺生效的时间为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本案中,服装厂的承诺到达百货公司的时间为2008年3月8日,所以该日期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4.本案中,应当认定( )。
A.双方均违约
B.百货公司违约,服装厂不违约
C.服装厂违约,百货公司不违约
D.双方均不违约
答案:A
解析:百货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服装厂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也构成违约。
5.本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由于双方均违约,因此责任抵销,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由于双方均违约,因此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百货公司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服装厂承担质量瑕疵的责任
C.由于百货公司违约在先,因此百货公司应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服装厂不承担违约责任
D.由于百货公司违约的后果不严重,因此百货公司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服装厂应承担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均违约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因此,本案中百货公司与服装厂均违约,均应当承担责任,即百货公司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服装厂承担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三)
A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曾为税务机关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版仍暂时保留在A公司手中,而未由税务机关收回。
1、如果A公司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出售,则A公司的行为应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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