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备考资料 > 2010年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税务管理概述(11)

2010年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税务管理概述(11)

更新时间:2010-01-22 09:07:4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注意:(1)中的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与(2)中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区别。前者纳税人来办登记,只是来晚了。后者是指纳税人根本没来办理税务登记。

  注意:(1)中②纳税人未按规定设账与(3)中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账在处罚上的不同。扣缴义务人的处罚上限较低。

  注意:(2)中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等行为的处罚起点高,处罚重。

  注意与税款无关的行为违法的处罚,按一定额度处罚。

  注意与税款有关的处罚,按未缴少缴税款的倍数处罚。

  2.欠税行为及处罚

  处罚对象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的处罚上限比纳税人的低。

  纳税人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欠缴义务人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偷税行为及处罚

  注意偷税的概念,要具备各种手段,同时必须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结果。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在偷税上的处罚是相同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抗税行为及处罚

  当事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行为:暴力或威胁。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征管法处罚: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与第6条骗税行为的处罚相同。

  5.行贿行为及处罚

  只有刑法上的处罚,与第6条骗税行为刑法上处罚相似。

    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前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