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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犯罪及构成资料(2)

更新时间:2010-01-28 10:58:4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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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两类。

  1、自然人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共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跨年龄段危害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行为人已满16周岁后实施了某种犯罪,并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也实施过相同的行为,是否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实施的是法定的8种犯罪,则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只能追究已满16周岁以后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实施了法定的8种犯罪,并在未满14周岁时也实施过相同的行为,对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追究已满14周岁后实施的特定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

  (3)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一是从宽处罚原则,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排除死刑的适用,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允许判处死缓。

  (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提示: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决定,并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加以实施。

  (3)必须限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单位只对《刑法》规定可以由其构成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提示: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属于单位犯罪。

  (4)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5)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6)仅为单位个人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是单位犯罪。

  (7)必须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的罪名,没有规定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能认定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即所谓两罚制。

  【例题】甲系某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该企业在某一纳税年度中,采取销售不入账和谎称原始销售统计清单丢失的方式偷税人民币70万元,占该企业应纳税税额的15%,对该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

  A.甲构成偷税罪,单处罚金

  B.甲构成偷税罪,适用两罚制

  C.企业构成偷税罪,单处罚金

  D.企业构成偷税罪,适用两罚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单位犯罪的特征。根据规定,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金,即所谓两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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