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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税《财务会计》辅导:财务分析(4)

更新时间:2010-03-29 09:57:1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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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稀释的每股收益

  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基本原则:

  •假设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于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全部转换为普通股。

  其一,分子的调整: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相关所得税的影响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应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其二,分母的调整: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

  (股数增加,每股收益则稀释。

  )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关注:可转换公司债券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例题7】

  某公司2007年1月2日发行4%可转换债券,面值800万元,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元面值普通股90股。2007年净利润4500万元。2007年发行在外普通股4000万股,所得税税率33%

  基本每股收益=4500/4000=1.125元

  稀释的每股收益

  净利润的增加=800 ×4% ×(1-33%)=21.44万元(不付息,净利润的增加)

  普通股股数的增加=800/100 ×90=720万股

  稀释的每股收益=(4500+21.44)/(4000+720)=0.96元

  (2)每股股利=普通股股利总额/普通股股份数

  影响因素:企业的获利水平和企业的股利发放政策

  (3)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股净利润

  分析:市盈率应当有一个正常范围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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