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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税《税法一》辅导:车辆购置税(4)

更新时间:2010-04-08 10:14:3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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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税收优惠

  一、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五).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车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六).长期来华定居老师1辆自用小汽车。

  (七).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八)其他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二)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销商的退货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第七节 申报与缴纳

  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一)征税车辆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申报资料如下:

  1、车主身份证明

  2、车辆价格证明 境内购车??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

  进口自用车辆,提供《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

  (二)免(减)税申报

  购置免税或减税车辆的纳税人也应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已经办理纳税申报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1、底盘(车架)发生更换

  2、免税条件消失

  (三)已适用未完税车辆纳税申报??09新增

  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了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第六条规定确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外,还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滞纳税款之日分别情况确定。

  1、 按照3年追溯期确定

  按照车辆登记日期确定,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按照车辆合格证标注的出厂日期后60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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