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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法一:学习辅导 征税范围(1)

更新时间:2011-09-05 10:13:10 来源:|0 浏览1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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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我国1994年确定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

  (一)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功能和原状的业务

  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象是应交增值税的货物即有形动产

  4、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此范围内

  (三)进口货物: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应用举例―07年单选】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供电局销售电力产品

  B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屋

  C饭店提供餐饮服务

  D房屋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

  答案:A

  【应用举例―02年多选】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修配 B.房屋的修理

  C.房屋的装修、装饰 D.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A、D

  二、视同销售货物(8种情况)

  (一)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

  (二)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和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倒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除外(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三)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四)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注意:

  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

  【应用举例】

  1、【单选】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答案:A

  2、【多选】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动力设备的安装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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