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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答疑:离婚后房产转让可扣除合理费用

更新时间:2013-02-07 12:40:1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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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注税答疑:离婚后房产转让可扣除合理费用

  【问题】有纳税人询问,夫妻离婚后,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屋归属于另一方,该方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请问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解答】税总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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