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题】
位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某居民企业,对甲国A企业持股比例为100%,对乙国B企业持股比例为50%。发生的相关事项如下:
(1)从甲国A企业取得股息所得200万元,A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2)从乙国B企业取得股息所得200万元,B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8%,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3)该居民企业自行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采用“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股息所得是境外分配的税后所得,未扣除预提所得税。)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甲国A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 )万元。
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乙国B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 )万元。
该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该居民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