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师 > 统计师证书领取 > 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办法

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办法

更新时间:2023-06-28 11:45:4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15收藏11

统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本文介绍了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办法,包括考试内容、合格标准、证书有效期等相关内容。

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此外,根据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规定,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参加评审。值得注意的是,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评审有效。而省内合格标准,由省职改办与省统计局确定,报全国统计考办同意后执行。符合该标准的人员可获得省内合格证书,该证书可参加下年度评审,逾期无效。

以上是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考试并获得证书,才能进入评审阶段。希望广大申报人员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统计师资格查询

统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统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