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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相关知识复习之统计学原理(3)

更新时间:2010-09-03 11:03:1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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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标志与指标

  (1)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的名称。

  标志按表现形式分

  品质标志:表明总体单位的属性特征,不能用数量表示。主要用作分组的依据。

  数量标志:表明总体单位的数量特征,可用数量表示。可进行计算。

  (2)指标:两种理解和使用方法。

  一种是认为统计指标是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适用于统计理论与统计设计

  另一种认为统计指标是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和具体数值。适用于实际统计工作。

  (3)指标与标志的区别:

  ① 指标是说明总体特征的,而标志是说明单体单位特征的。

  ② 标志有不能用数值表示的品质标志和能用数值表示的数量标志两种,而指标都必须是能用数值表示的。

  (4)指标与标志的联系:

  ① 许多统计指标的数值是直接从总体单位的数量标志值汇总而来的;

  ② 指标与数量标志之间存在着转化的关系。(当总体变成总体单位时,相应的统计指标也就是数量标志了)

  3.变异与变量

  在一个总体中,当某标志在每个总体单位上的具体表现都相同时,称此标志为不变标志。

  当某标志在每个总体单位的具体表现不同时,称为可变标志。可变标志的属性或数值表现在总体各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异,统计上称之为变异。所以可变标志又称为变异标志。

  变异标志又被称为变量,变量泛指一切可变标志,既包括可变的数量标志,也包括可变的品质标志。变量的具体数值称为变量值。统计数据就是统计变量的具体表现。

  变量分类:

  (1)分类变量:说明事物类别的一个名称。如“性别”就是一个分类变量。

  (2)顺序变量:说明事物有序类别的一个名称,这类变量的具体表现就是顺序数据。

  (3)数值型变量:说明事物数字特征的一个名称,这类变量的具体表现就是数值型数据,称变量值。数值型变量根据其取值不同,可分为离散变量和连续变量。

  2010年统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2010年统计师考试10月24日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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