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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统计相关知识》辅导:会计基础知识(17)

更新时间:2010-09-17 09:49:3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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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销售过程业务的核算

  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与购买单位办理结算,收回货款,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支出产品销售费用,计算和交纳产品销售税金等,构成了产品销售业务核算的主要内容。

  产品销售收入应当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经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1)账户设置: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贷方登记已经确认实现的销售收入,

  借方登记销货退回和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本期销售收入

  结转“本年利润”后,该账户无余额。

  “主营业务成本”: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经营主要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方登记本期发生的销售成本

  贷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本期销售成本和销货退回

  结转“本年利润”后,该账户无余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应由销售产品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不包括增值税。

  借方登记按规定计算的应由产品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贷方登记因退税或减免税而冲减的已销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以及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增值税。

  (2)核算

  销售商品,同时收款: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售商品,款项未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计算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结转已销商品的生产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010年统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2010年统计师考试10月24日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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