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更新时间:2014-01-09 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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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2013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我省2013年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省合格标准为82.5分(相当于百分制的55分),此成绩仅在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中有效。
辽宁省2013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高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3〕2号)精神,达到国家统一合格标准(国家合格标准为90分)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办发成绩合格证,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3年辽宁省高级统计师考试省合格标准的函》(辽人社职函〔2013〕2号),我省2013年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省合格标准为82.5分(相当于百分制的55分),此成绩仅在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中有效。
辽宁省统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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