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8护理和助产毕业生执业护士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卫生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发〔2008〕223号)文件精神,今年10月11日、12日将对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为保证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和报名
(一)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各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承担。共设11个市考点和1 个省直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名信息管理
1.报名时间:自2008年8月12日起,省卫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工作。请各考点务必通过多渠道,及时、有效地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方式。8月12日9时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时。8月13日至8月26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或报名点进行确认。
3.各考点、报名点于8月13日至8月26日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考生须持《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或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考点、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信息。
4.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5. 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7日。
6.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7.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9月14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考场原则上只设在各市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每个标准考场考生数为30人。
(四)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省直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地址:杭州市滨文路481号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二楼人事处,联系人:张明洋、戴雅琴,联系电话:0571-87692668,87692761。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08年护理和助产士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1);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附件2);
6.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报名点经办人员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七)准考证打印
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10月11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10月12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考试筹备实施
(一)考点于10月10日前后按考务规定与考区工作人员办理试卷领取手续。双方须首先确认试卷箱上的封条完整无损,然后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
(二)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考务人员、监考人员的培训,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考场、试室及座位标识的打印等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考点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要按照人事部《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明确各方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要积极取得火警、地震、水灾、电力、公安、维稳办等相关危机处理部门的配合,在考试期间实行联席值班制度。
(四)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考生考错专业试卷以及漏收考生试卷及答题卡等情况。
(五)考试实施前,考点须将主考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考区。
(六)考试实施期间,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开通全国考试值班电话:
010-59935282
59935283
59935284
59935285(传真)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值班电话:
0571-87709029(含传真)
87709096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4)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四、试卷和答题卡的回收
考试结束后48小时内,考点须将所有的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统一回收至考区。
五、违纪处理
为确保卫生部人才中心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从10月13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纪情况的处理,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系统,考区须在10月30日之前在考务系统里完成本考区内违纪人员处理,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在10月30日前以发文形式上报至卫生部人才中心,须确保违纪考生信息在考务系统内与上报文件的一致性。
六、成绩发布
(一)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 com.cn)查询。
(二)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考试成绩单,由考区下发至考点,务请各级卫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收到成绩单后尽快发至考生手中,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各考点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保密措施和责任,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4)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针对各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参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7]第176 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08〕36号)的具体要求执行,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其中每人每科20元由各考点直接汇款到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鼓楼分理处,帐号:0200003209014445932;初级资格每人每科10元汇款到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开户行:省建行营业部业务经营部,帐号:33001613535050006441。汇款时,在用途档内注明收费单位: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附件:
1.《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2.《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 (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临床实习证明》
3.《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附件1:
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
国 籍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健康状况 |
|
联系电话 |
|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
相关专业知识 |
|
专业知识 |
|
专业实践能力 |
| ||||||
教育情况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学 历 |
|
学 位 |
|
学 制 |
| |||||||||
专业学习 经历 |
| |||||||||||||
工作情况 |
工作单位 |
|
单位所属 |
| ||||||||||
单位性质 |
|
工作年限 |
| |||||||||||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
单位审查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审 核 人 员 签 字
年 月 日 | |||||||||||
附件2:
兹保证 同志确系在本单位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附件3:
本人报名参加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附件4:
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时 间 |
考生网上预报名 |
8月12日-8月24日 |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8月13日-8月26日 |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8月27日-8月30日 |
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8月31日-9月7日 |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 安排考生座位 |
9月14日前 |
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9月25日-10月10日 |
考区接卷信息上报 |
9月20日前 |
试卷交接(签到表下发) |
10月3日-10月10日 |
考试实施 |
10月11日-10月12日 |
考区回收考点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 |
10月14日前 |
卫生部人才中心回收答题卡 |
10月14日起 |
考区、考点进行违纪处理并上报 |
10月13日-10月30日 |
考区试卷销毁情况上报 |
11月17日前 |
网上成绩发布 |
考后两个月内 |
最新资讯
- 护士资格证注册体检表2011-11-22
-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011-11-22
-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011-11-22
- 护士注册培训考核表2011-11-22
- 2011年卫生职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2011-08-17
-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03-02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简介2011-02-25
- 关于2011年护士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02-25
- 2011年卫生职称资格考试五大变革2010-12-23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颁布20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