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四项监督措施 兰考县确保招投标工作公正
更新时间:2009-12-02 09: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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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记者从兰考县纪检部门获悉,该县四项监督机制,构筑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拒腐防变体系,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
为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兰考县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领导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四项措施,形成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构建检察、财政、审计、招投标中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方位监督体系,来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该县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构筑的拒腐防变体系,起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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