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通知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的布置,我中心正紧张地进行着长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按文件规定,此项工作于09年6月30日结束,逾期未换发新证的,原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作废。望广大会计人员抓紧时间前来办理。办理程序及要求请登录“长春市财政局”网站的“会计管理与服务”栏里浏览09.1.4“公告”。
附:公告原文
为方便会计人员办理新办证、旧证换新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动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范围
1、在长中省直单位,市直和城区单位的人员08年9月考试成绩合格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制发;(2号厅受理)
2、持有发证机关为“长春市财政局”的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2号厅受理)
3、省外和省内其他市(县)持证人调入到在长中省直单位、市直和城区单位的证书办理;(3号厅受理)
4、市直和城区单位持证人调出长春市的证书办理。(3号厅受理)
二、“新办证”和“旧证换新证”的办理时限
2008年12月1日―2009年6月30日。逾期未办理的,08年考试成绩合格单及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2009年7月1日起自行作废。
三、特别说明
1、办理上述业务的会计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并按要求、步骤准备材料,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办理完业务后,请妥善保管受理单,并按约定的时间及时领取证书。
3、业务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10;下午:1:00―4:00,每天剩余工作时间需要汇总工作数据及情况上报。
4、办理新办证、旧证换新证和调动手续均不收费。
5、办理地点: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地址为朝阳区锦水路1097号(锦水路与永安街交汇处,长春宾馆西侧)。咨询电话88984096;也可登录“长春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cccz.gov.cn),点击网页右下角的“会计管理与服务”浏览本公告的内容。投诉电话为88984085,88949977。
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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