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 > 09年安全师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复习资料10

09年安全师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复习资料10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重点)

  (一)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二)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三)渎职罪

  1.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徇私舞弊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有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隐瞒、谎报或拖延上报事故刑事责任(重点)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处罚。

  五、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重点)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犯罪主要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六、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刑事责任(无)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依法以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和颁发证照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

  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5、6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     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查询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