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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采购中心:报价太高被禁售并非处罚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这并非是对供应商的处罚,而是以相对温和的方式给予供应商改正违规行为的机会。”日前,广东省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禁止个别价格虚高专用耗材供应商出售商品,有媒体报道称其开出了今年的第一张罚单。但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邹顺亮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他表示,取消供应商协议供货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才是真正的处罚措施。

  协议供货价格因更新不及时而导致的虚高现象,一直饱受诟病。珠海市多年来下大力气整治协议供货价格,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今年以来,他们的协议供货价格监控显示,某品牌专用耗材的10种产品同时存在严重虚报价格的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整治措施。”邹顺亮斩钉截铁地说。

  多次警告仍不改正

  今年年初,有采购人反映某品牌专用耗材的协议供货价格太高,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便加强了对其价格监控。他们先后多次到当地市场调研考察,并以非行政部门用户身份向该品牌询价,结果让他们非常吃惊。“协议供货报价比市场平均价格最高高出30%,平均高出20%。”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一名参与了此项工作的人员提起此事仍然难掩气愤,“专用耗材价格本来就不低,供应商还如此大胆地加价,破坏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查实之后,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多次向该品牌发出警告,要求其调整10种产品的虚报价格。今年6月初,他们还发布了一个《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2009年度办公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供应商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市场价格再次审视、调整协议供货报价。为了增强威慑力,他们还公布了两个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协议供货价格。“其实这个通知就是想起到提醒那个专用耗材企业、同时起到警示其他供应商的作用,但是他们仍无动于衷。”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

  “禁卖”措施收到成效

  “多次警告仍不改正,有人主张直接处罚。”邹顺亮说,“可是反复考虑之后,我觉得这样做不妥。这家供应商的其他产品并没有存在价格虚高现象,单单是专用耗材触碰了‘高压线’。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专用耗材长期的价格垄断,让供应商有一种‘非我其谁’的优势心理。”在邹顺亮的采购理念里,人性化措施更能服人,宽严相济的办法更加有效。按照协议供货合同中的约定,集中采购机构有权禁止违规供应商出售商品直至其整改到位,邹顺亮决定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6月24日,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宣布某品牌专用耗材的10种商品虚报价格,违反协议供货价格规定,禁止其在政府采购市场出售产品。不出邹顺亮所料,该供应商立刻做出了反应,不仅主动与采购中心沟通,还非常诚恳地表示会认真整改。仅仅5天之后,该供应商向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了硒鼓、墨盒等10种专用耗材价格整改方案,普遍比未调整前下降了20%左右。

  截至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稿,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已经陆续开始恢复价格整改比较到位产品的出售资格,新报价仍然偏高的将继续整改。

  “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收到实效,才是工作中应该追求的目标。”邹顺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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