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基础》辅导:财产清查(1)
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
1、含义: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2、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多选)
(1)在收发财产物资时,由于计量、检验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
(2)在凭证和账簿中,出现漏记、重记、错记或计算上的错误。
(3)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了自然损耗
(4)由于结算凭证传递不及时而造成未达账项
(5)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而发生财产物资的损坏变质或短缺
(6)由于不法分子的营私舞弊、贪污盗窃而发生的财产物资损失。
(7)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了财产物资损失等。
3、财产清查的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
(3)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4)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维护财经法纪和结算制度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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