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流师统一鉴定申报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0-01-19 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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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报名机构、各市鉴定中心,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查询:登陆省鉴定中心网站,在页面右侧“全国统考”栏目查阅拟报考职业申报条件。
二、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核方案查询:在网站“新闻通知”和“最新动态”栏目查阅当年全国(省)统考文件,按照拟申报职业的报名时间,由报名机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省或市鉴定中心申报。
三、资料确认:报名机构在收集考生个人相关证件复印件时,必须核对证件原件,并确认真实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机构公章。
四、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各市鉴定中心申报
1.《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汇总表》
2.《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机构申报表》;
3.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由“在线考务软件-业务结果查看-报名名册(职业级别分组)”生成);
4.按要求提供部分报名考生的《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
点击查看:集体报名注意事项(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物流师频道 物流师考试论坛 物流师考试模拟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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