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改委建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省级协调机制
更新时间:2010-03-22 10:23:42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共同做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近期,我委在充分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青海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省级协调机制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青海省招投标行政监督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组成、主要协调事项、协调机制办公室主要职责、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内容。该《办法》的制定实施,对于健全完善我省招标投标制度、加强省各有关部门行政监督工作的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地解决本省招投标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障招投标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一篇:湖北孝昌6家定点供应商被除名
最新资讯
- 招标师备受重视之因素2018-10-26
- 2018招标师法律法规辅导;市场经济的概念和特点2018-09-18
- 2018招标师法律法规辅导;按竞争方式划分的市场2018-09-18
- 国家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08-21
- 老师谈:怎样做一个完美的招标师从业者2018-08-03
- 述说注册招标师具体做什么?2018-06-27
- 招标师和二级建造师哪个更难考?含金量?2018-06-12
- 招标师一些必须知道的常识2018-06-07
- 招标师如何写招标方案?2018-06-04
- 如何正确对待招标师职业资格取消风波?201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