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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建筑》预习辅导:第五章节(2)2

更新时间:2011-12-12 09:28:4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2.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

  2.1 订立合同遵循的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

  2.2 订立合同的方式

  ■要约邀请-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要约-投标文件

  ■承诺-中标通知书

  ■合同成立-双方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生效-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

  2.3 订立合同的形式

  ■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2.4 工程合同中最重要的三方面内容

  ■工期-进度控制

  ■质量-质量控制

  ■造价结算-成本控制

  3. 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查(两方面的审查)

  3.1 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有效条件(效力)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指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过程,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

  ◇合同生效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受法律保护,合同义务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合同的成立体现了当事人意志,并不等于合同得到了法律认可的效力。而合同生效体现国家意志,即合同产生法律的效力

  ■合同生效的条件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意愿真实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符合法律规定

  ◇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形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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