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通知
更新时间:2011-12-15 10: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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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丹住建发[2011]150号
各县(市)区城建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委、办、局: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9月22日颁布,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请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认真抓好《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要正确指导各方建设主体执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加强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处理、反馈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
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略)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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