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lesson$
宁财(会)发[2011]48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各部门、企业集团,中央驻宁单位,会计培训机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宁财(会)发[2005]1107号)和《关于宁夏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无纸化)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会)发[2010]157号)文件规定,现将2011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2011年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网上编排考场、网上打印准考证、上机无纸化考试、网上成绩查询、网上打印合格通知单的方法进行。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网站全年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可以在任何地点和任何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www.nxcz.gov.cn ),选择主页中的“会计管理”栏目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
3、现场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2011年度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
4、现场审核地点: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5、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划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依据财政部2008年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命题,题型为客观题,分单选、多选、判断、计算题。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是申请参加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收取60元。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财政局将收取的考试费用必须在5月20日、10月20日之前分别汇总后,全额上缴自治区财政厅专用帐户。
五、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发放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并下载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申请表》一份,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盖章),持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填写完整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红底)二张,按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财政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央及区属单位按属地管理)。
六、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及其它相关信息,签订并遵守网上报名协议。
2、报名注册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报名注册后,未进行审核或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报名放弃考试,不予编排考试场地。
4、凡参加考试的人员,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
七、有关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题库,监督检查考试考风、考纪。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财政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并负责实施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2、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场地设立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其中:银川市考点学校设立在宁夏银桥教育培训中心和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其它四市考点学校由各市财政局具体确定,在每期开始考试25天前将确定的考点学校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考点学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各市财政局要及时督促检查考点学校的计算机机房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把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在当地新闻媒体、报刊进行宣传,认真抓好本地区的考试考务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4、各市、县(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受理报名。要认真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附件:《2011年度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1年度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 | ||||
单位 | 现场确认、缴费时间 | 开始打印准考证 | 开始考试 | 开始打印合格通知单 |
银川市 | 3月1日至3月11日 | 3月21日 | 3月26日 | 5月6日 |
8月1日至8月12日 | 8月22日 | 8月27日 | 10月8日 | |
石嘴山市 | 3月1日至3月11日 | 3月28日 | 4月2日 | 5月6日 |
8月1日至8月12日 | 8月29日 | 9月3日 | 10月8日 | |
吴忠市 | 3月1日至3月11日 | 4月4日 | 4月9日 | 5月6日 |
8月1日至8月12日 | 9月5日 | 9月10日 | 10月8日 | |
固原市 | 3月1日至3月11日 | 4月11日 | 4月16日 | 5月6日 |
8月1日至8月12日 | 9月12日 | 9月17日 | 10月8日 | |
中卫市 | 3月1日至3月11日 | 4月18日 | 4月23日 | 5月6日 |
8月1日至8月12日 | 9月12日 | 9月17日 | 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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