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公告
系统公告
各位考生: 选择所在区及考点后,必须在所属确认点进行确认并优先安排在该考点参加考试。如该考点报考人数过多将会安排在临近考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考试科目(请考生认真选择,银行缴费后一律不予退回)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共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三科,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每次考试报考一科、二科或三科。
2010年起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考生在连续两次考试中累计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合格视同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全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2年内取得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也可以先取得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后取得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全科合格后2年内)即可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特别提醒:
(1)2012年起,我市无纸化考试考务费采用财政非税系统缴交,非免考生必须凭报名网站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在缴费后再亲自携带资料到确认点现场进行确认并上交资料。缴费方式有:1.持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柜台缴费;2.在建设银行或深圳发展银行网上平台直接支付(缴费时必须根据缴费通知书填写备注栏信息)。本次报名缴费不接受网上转账。具体流程参见左方报名指南(http://acc.szfb.gov.cn/Guide.htm)
(2)由于免考类考生涉及资格确认问题,必须本人亲自携带上述资料到在网上选择的行政区划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现场刷银行卡缴费及确认。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内容,一经打印考生缴款通知单或缴款后系统未显示成功时,请不要修改在线报考中的任何信息,也不要再点击“保存报考信息”按钮,否则会重新生成缴款通知书导致报考确认不成功。
(4)在未缴费前“编辑/修改考生信息”页面,修改信息并点击 保存按钮,考生必须重新打印考生信息表,否则考点审核通不过,如有姓名身份证号关键信息修改时必须同时在“在线报考”页面保存,并重新打印信息表及缴费表。
(5)“在线报考” 页面,修改信息并点击了 保存按钮,需要重新打印考生信息表 和 缴款通知书;如果考生确认已交费,但是系统显示未交费时,请考生不要再在在线报考页面点保存及更改考区等信息,否则会重新生成缴款通知单,会影响之前的缴款通知单核实及现场确认。
其余注意事项及各确认点联系电话详见《关于开展2013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http://www.szfb.gov.cn/ywpd/kjgl/kjcy/tzgg/201210/t20121011_2026448.htm
附件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相片认证说明》
http://www.szfb.gov.cn/xwzx/xwtzgg/200808/t20080826_1248118.htm
附件2:《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http://www.szfb.gov.cn/ywpd/kjgl/kjcy/tzgg/201205/P020120510419991895000.doc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http://www.szai.cn/szai.asp?typeid=2
注意事项
由于照片信息需从市照片认证中心获取,或有个别考生照相完成后照片数据无法立即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如存此情况建议考生隔天再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5日 至 2012年11月2日
报名确认时间: 2012年10月22日 至 2012年11月2日(逢周六、周日照常确认,每日上午 9:00 - 11:30、下午 2:00 - 5:00,请注意及时报名。)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2年12月3日 至 2013年1月3日(考生可网上自行打印)
考生须知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才能在本网络报名系统报名。请认真阅读和遵守以下事项:
1.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办理缴费及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2.考生不得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报名。否则,须对造成他人无法报名而引起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报名信息必须认真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和准确。否则,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本报名系统以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作为登录修改的依据。
5.考生在注册成功正确录入信息及成功报考后,必须打印报名确认表,持报名确认表和身份证件等(及复印件、银行缴款成功单据)到指定点确认。
查看源文件:【深圳2013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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