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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信用卡

更新时间:2012-11-09 08:54:5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本节讲述信用卡的概念、种类、如何申领与销户及资金的来源问题
                                                                    

 (一) 概念和种类

  1.概念: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2.分类:按使用对象,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金卡和银卡

 (二)申领与销户

  1.单位卡

  (1)申领:必须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卡可以申领若干张。

  (2)销户

  ü 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ü 持卡人还清透支本息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

  ①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②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③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④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⑤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⑥信用卡账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⑦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

  2.个人卡

  (1)申领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事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超过两张。

  (2)销户

  办理销户时,如果账户内还有余额,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

  【例83-判断】个人卡销户时,可以转账结清,但不得提取现金。( )

  【答案】错

  【例84-多选】下列情况中可以办理销户的有( )

  A.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B.信用卡账户一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C.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仍有附属卡的

  D.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答案】AD

 (三)资金来源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账户。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账存入个人卡账户。――三个不得

  个人卡可以转账存入或现金存入。

 (四)使用的主要规定

  2.持卡人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单位卡不得用于十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单位卡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3.持卡人凭卡购物、消费时,需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一并交特约单位。

  4.信用卡透支额,金卡最高不超过一万元,普通卡最高不超过五千元。信用卡透支额期限最长为60日。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不得发生恶意透支。

  5.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例85-单选】金卡透支额不超过(  ),普通卡透支人不超过(   )

  A.5000元,3000元

  B.10000元,3000元

  C.10000元,5000元

  D.20000元,10000元

  【答案】C

  【例86-多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

  B.信用卡透支额期限最长为45日

  C.信用卡透支时,透支计息分段计算

  D.单位卡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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