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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考试介绍

更新时间:2012-12-11 14:07:4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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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考试,介绍了检验学专业考试范围、检验学专业资格取得方式、资格证书管理。

    点击进入:2013年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报考指南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二、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取得方式

  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3年检验资格考试报考指南:报名时间预测

    2013年检验专业考试时间:5月18、19、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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