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与应用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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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知识与应用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及效力、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物权法、法律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责任、服务合同等知识在物业管理中应用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法人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和法律后果,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法律事实。
熟悉:合同法基本知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的性质及权能,相邻关系,善意取得的条件,担保物权的作用和性质,抵押权的效力和实现,留置权产生的条件,物业所有权的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制度,物业服务合同。
了解:法的特征,法的分类,法的制定,法律渊源,法的实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承诺的有效要件,抗辩权,要约,要约邀请。
(三)要点说明
1.法的特征
2.法的分类
3.法的制定
4.法的实施
5.民法的调整对象
6.民法的基本原则
7.民事法律关系
8.民事主体
9.民事法律行为
10.民事权利
11.民事责任
12.诉讼时效
13.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4.违约责任
15.合同的解释
16.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及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17.物权与所有权
18.善意取得制度
19.相邻关系
20.共有
21.用益物权
22.担保物权
2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24.物业管理法律责任
25.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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