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会计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营业税

会计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营业税

更新时间:2012-07-27 09:17:5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营业税税目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共9大税目。

  ²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²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2.营业税税率

  具体规定: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

  (2)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5%。

  (3)金融保险业税率为5%。

  (4)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使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当天。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自建建筑物销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实行属地征收管理。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和便于征收管理的原则确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或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免费试听】【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名注册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环球网校2012年会计证考试辅导招生 

  环球网校会计实务操作班六折优惠  2012年会计证保过套餐八折优惠  

  2012年与2011年新版教材变化对比  2012年会计证考前复习与指导

  2012年会计证成绩查询汇总  会计从业常见问题指南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