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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代理记账

更新时间:2013-01-15 17:21:4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各位同学2013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财经法规章节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会计证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二、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注意】代理记账不能是个人,个人可以做兼职会计,但是不能代理记账。

  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一)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多选)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事项有( )。

  A.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

  B.登记会计账簿

  C.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D.向税务机构提供纳税资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不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事项。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例题。判断题】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则应该由委托代理机构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不应该由委托代理机构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1.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互动承担责任。

  2.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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