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个人所得税概念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个人所得税概念

更新时间:2013-01-18 15:59:0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各位同学2013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财经法规章节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会计证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

纳税人类别

判定标准

承担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
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2)非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2)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外籍个人甲2008年9月1日入境,2009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200天

  C.外籍个人丙2009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

  D.外籍个人丁2009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1月20日离境

  『正确答案」C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章节知识点汇总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章节知识点汇总

  【免费试听】【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

  北京会计证考试精品VIP保过套餐双节特惠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2012年会计证成绩查询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汇总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