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收入
更新时间:2013-01-28 09: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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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三节知识点:财政收入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 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到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在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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