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组织物流师统考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10-12 23: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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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关于组织物流师统考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机构:
为保障我省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当前报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报名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各报名机构要按规定要求,接受考生的咨询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要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省中心在网站上公布的申报条件,有无符合申报条件的证件原件(如: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台胞证等)。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相应等级的职业;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坚决不允许申报,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相应的机构和个人承担。同时,各报名机构不得以未参加培训为由,故意拖延刁难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甚至违规加收费用,一经查实,取消该报名机构报名资格,并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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