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组织2013年11月全省技工院校毕业生物流师统一鉴定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11月全省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通知
鲁人社字(2003)51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全省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通知》(鲁劳社办[2004]34号)要求,定于2013年11月对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为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鉴定范围
符合申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全省各类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
二、 组织方式
本次统一鉴定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方式,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试卷、统一颁证的原则进行。省属和中央驻鲁技工院校的统一鉴定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市属技工院校按学校隶属关系委托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本次鉴定的考务工作由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承担。
三、鉴定方式和命题
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本次技能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仍采取闭卷笔试,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
继续在全省推行智能化考核鉴定试点,具备智能化考试机房要求的考点本次统考均可作为机考单位,技能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采取上机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可做相应调整。
统一鉴定的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提取;未建立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老师命制试题。统一鉴定试卷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传输。
四、鉴定时间安排与证书核发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属和中央驻鲁技工院校于10月25日前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附件1),并将《山东省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审批表》(附件2)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10月31日前下发“2013年11月高级班统考”计划。各市鉴定中心,省属、中央驻鲁技工院校必须于11月9日前将全部考生信息录入完成,并提交上报。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11月23日前向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属、中央驻鲁技工院校下发《操作技能考核材料准备通知单》。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11月28日-29日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统一鉴定试卷。
本次统一鉴定于11月30日上午8:30开始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理论考试结束后,顺延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结束后,理论试卷按规定密封,按隶属关系由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阅卷。技能考核评分表、成绩汇总表按规定由考评员、督导员签字,一并报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考核成绩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或省直、中央驻鲁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查申报人员的职业(工种)资格及等级,确保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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