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预习:合同订立的方式
![](http://www.hqwx.com/images/ll-icon.png)
![](http://www.hqwx.com/images/sc-icon.png)
2013年真题交流专区:初级经济法、初级实务 、中级经济法、中级实务、中级财务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顺利结束,环球网校希望考生在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前,可以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还有更多试题及技巧敬请期待!
合同订立的方式
合同订立的方式分为:要约、承诺。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要约的效力
5.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2.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3.承诺的期限
4.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点击进入>>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专题】【合格标准分数线】
最新资讯
- 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第一章总论2024-07-04
- 2024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知识点:第二章财务管理基础2024-07-04
- 2024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知识点汇总;第一章总论2024-07-04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第二章存货2024-07-04
- 2024年中级会计知识点归纳总结:《中级会计实务》第一章2024-07-04
- 2024年中级会计复习神器:一图搞定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知识点2024-07-03
- 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必备:中级会计《经济法》思维导图资料分享2024-07-03
- 中级会计备考利器:《中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全解析2024-07-03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汇总:高效复习,事半功倍2024-07-03
- 高效备考:中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助你轻松掌握核心知识2024-06-27